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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

功效主义与自私的基因 陈嘉映

选自陈嘉映《何为良好生活》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5
▌何为功效主义?
反思伦理生活,不妨从功效主义开始。伯纳德·威廉斯说它是“现有伦理理论中最富雄心的”, [1]罗尔斯声称“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占优势的一直是某种形式的功效主义”, [2]金里卡(Will Kymlicka)甚至认为它是“唯一自成体系的道德哲学”。[3]我也许可以加上说,在伦理维度上反思生活,通常会先来到功效主义类型的见解。功效主义的大本营是英国,其理论资源来自休谟、亚当·斯密等重要哲学家。功效主义理论的创建人是边沁,此后在约翰·密尔、西季威克等人那里发展成熟。二十世纪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黑尔等人。
功效主义是utilitarianism的译名,最常见的汉译是功利主义。Utility,用汉语表达,意思是功效、功用、利益、用处、利用。“利”这个词,在汉语论理中颇多贬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教导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功利主义这个中文词平常用时也是贬义的:自私自利,不择手段唯利是图,不讲原则只从功效方面考虑问题。
但这不是utilitarianism的主张,英文utility一词本来不含贬义,偏于中性的效用,utilitarianism更不是鼓吹自私自利。为了不把utilitarianism这个词错当成自私自利主义,我像另一些论者一样,不把它译成“功利主义”而采用“功效主义”这个译名。
功效主义理论是后果论的,什么行为是善好的,要看这个行为带来什么后果。在这一点上,它与道义论相反。道义论注重行为所依的原则和行动者的动机——只要我用心良善,只要我按道德律令做事,我就是道德的,我的行为产生什么后果,相对来说不那么重要,甚至全无所谓。例如,康德主张,不得说谎是一条不易的道德准则,即使我不骗过歹徒会伤及无辜,我也不可说谎。
作为两种相异乃至相反的理论,功效论和道义论各有得失,而在实际生活中,从功效出发和从道义出发则更多是两种不同的态度。从功效出发,多是冷静的,但易失于计较;从道义出发,则多带强烈的感情。如道德义愤,我们也许应当把道德义愤视作一种重要的积极的“道德感情”。
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这差不多就是说,人是自私的。这种人性论古往今来所在多有,中国有杨朱称“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荀子说“夫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情性也”,据司马迁观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近代西方哲学家有不少持这种人性观,如爱尔维修的唯物主义、霍布斯的政治学说。人皆自私论仿佛还持有现代科学的认证书,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为这种观念背书,生物学是比经济学更硬的科学,为自私论提供了更硬的支持。
不过,功效主义理论并不停留在这个起点上,依这种理论,最重要的不是这一个人或那一个人的幸福,而是人类幸福总量。功效何如,要以是否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来衡量,为此,一个人很可能要放弃点儿自己的幸福。
这么一来,这种理论不是主张人应当自私自利,反倒是主张利他。这一理论的创始人边沁就是个著名的改革家,推动了多项社会改革,尤其注重改善穷苦人的生存环境。如Homer A. Jack所言,如果能用一个特点来概括功效主义者,那就是“对社会公正的深切关怀”。
▌利己即利他?
功效主义的人性论预设是: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它的结论是:最好的行为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行为。从这个预设似乎很难得到这个结论。边沁大致提供了两种回答。一种回答是,个人之所以会考虑别人,服从社会,是因为不服从就会得到痛苦,例如舆论的谴责乃至法律的惩罚,因此遭受痛苦,这份痛苦和所获的利益两相加减下来,还是以正当的手段获利比较合算。另一种回答是,利己与有利于人类整体这两者实际上是一致的。
陈独秀同样认为自利主义不能只限于个人,而应当“扩而充之”,直扩充到“国家自利,社会自利,人类自利”。张东荪所取的也是同一条思路:“各个人不过以其自身之理想为目标而已。而此各人之理想即有全体目的相应者。”
全体目的怎么来相应各人之理想呢?黑格尔的“理性的狡计”是一种机制,但张东荪没往这个方向想。他用同情心为例来说明自己的意思。“同情之情感无异于自我之情感之扩大……自知自己意志与社会意志相合,于是自觉幸福。此种幸福之情感暗中与全体幸福相一致……情感之为自利与利他又同出一源,逐渐知全体之利即为自己之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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