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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

「统战要闻」通辽市委统战部调研组深入社会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9月27日,通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琼带队赴通辽市社会主义学院考察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宏华,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薛子君,副校长张亚辉、姜占新出席座谈会。


调研组先后参观多功能教室、学员餐厅和办公场所,详细了解办学经费保障、统战领域主体班次以及学科建设情况,在听取学院领导班子工作汇报后指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是第一部由党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为做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方向引领。市社会主义学院要适应《条例》对学院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切实把学院打造成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统一战线成员教育培养的主阵地。


一、高度重视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尽快落实《条例》关于“副院长中应当配备党外人士”要求,并根据需要设一名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充分体现“联合党校”的性质定位。

二、按照《条例》关于班次和学制要求,将举办进修班、培训班、研讨班等各类班次纳入学院年度教学计划,实现统一战线成员教育培训全覆盖。

三、优化学科设置,打造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中华文化等特色学科。

四、根据教学实际及时招录业务科室短缺人才,补齐补强空缺编制,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干部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师资队伍不强和人员编制不足问题。

五、按照现行主体班次费用支出标准,合理规划各项经费支出,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学院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要求,切实解决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

六、立足当前全市人才需求实际,着眼各类人才队伍长远发展,科学规划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址建设。

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围绕“六个通辽”建设,采取与旗县市区党校联合调研、下基层专题调研等形式,扎实开展调研考察活动,进一步拓宽调研视野,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供稿:办公室 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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