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马克思
无视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无视经济效益,无视其效益是否为社会共享,无视全社会成员的生存状态,评价所有制的优劣,抽象地议论公有制,盲目地崇拜公有制,不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初衷
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学说的基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长期存在不同理解。毛泽东强调生产资料所有制“一大二公”好。邓小平则认为,生产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见《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23 页)。改革开放以来,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论,更为激烈。
在所有制问题上的争论,实质上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争论。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究竟是怎样论述的呢?
我从《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的相关论述,摘引并略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的理论和主张,整理成这篇文稿。
马克思、恩格斯论述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的出发点
通读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主要有二点:
(一)推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
《共产党宣言》充分肯定甚至赞赏:“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1 卷第277 页)。他们充分肯定资产阶级生产资料所有制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作用。那么,为什么要消灭资产阶级生产资料所有制呢?《共产党宣言》指出:“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同上第278 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得更明确:“生产资料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敲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资本论》第一卷第831-832页)。恩格斯在《反杜林》中,也阐述了这样的原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因为资产阶级的私有制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必须消灭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新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得更明确:“生产资料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
(二)为使全社会成员过上富足的物质生活和体力智力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解放。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3 卷第633 页)。改变所有制本身不是目的,发展社会生产力也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使一切社会成员过上充裕的物质生活,使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成为人的解放的重要一步。
讲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不能离开以上两个根本出发点。
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人在社会中的生存状态,是社会的实质问题。社会主义社会更是如此。无视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无视经济效益,无视其效益是否为社会共享,无视全社会成员的生存状态,评价所有制的优劣,抽象地议论公有制,盲目地崇拜公有制,不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初衷。如果是苏联那样的公有制,特别是苏联后期那样的公有制,如果是我国人民公社那样的公有制,如果是像胡耀邦所说的“全民所有,全民皆无,全民皆困”那样的公有制(见胡德平《中国为什么要改革》人民出版社2011年出版第25 页),就不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初衷。
孤立地抽象地议论公有制,会陷入为公有制而公有制、甚至“唯公有制”的泥坑。
共产主义要消灭什么样的私有制?
多年来,人们常说,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是这样讲的吗?
《共产党宣言》提出并阐明:“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一卷第286 页)。怎样理解这些重要而又精辟的论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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